重金屬廢水處理含重金屬的廢水有哪些
重金屬廢水是指礦冶、機械製造、化工、電子、儀表等工業消費過程中排出的含重金屬的廢水。重金屬(如含鎘、鎳、汞、鋅等)廢水是對一環境汙染最嚴重和對人類危害最大的工業廢水之一,其水質水量與消費工藝有關。
廢水中的重金屬普通不能合成毀壞,隻能轉移其存在位置和轉變其物化形態。處置辦法是首先變革消費工藝,不用或少用毒性大的重金屬。
在消費地點就地處置(如不排出消費車間)常采用化學沉澱法、離子交流法等停止處置,處置後的水中重金屬低於排放規範能夠排放或回用。構成新的重金屬濃縮產物盡量回收應用或加以無害化處置。重金屬廢水處理
廢水中的重金屬是各種常用辦法不能合成毀壞的,而隻能轉移它們的存在位置和轉變它們的物理和化學形態。例如,經化學沉澱處置後,廢水中的重金屬從溶解的離子狀態轉變成難溶性化合物而沉澱下來,從水中轉移到汙泥中;經離子交流處置後,廢水中的金屬離子轉移到離子交流樹脂上。
經再生後又從離子交流樹脂上轉移到再生廢液中。總之,重金屬廢水經處置後構成兩種產物,一是根本上脫除了重金屬的處置水,一是重金屬的濃縮產物。
重金屬濃度低於排放規範的處置水能夠排放;假如契合消費工藝用水請求,最好回用。濃縮產物中的重金屬大都有運用價值,應盡量回收應用;沒有回收價值的,要加以無害化處置。